tel15319111069

公司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再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2022-11-03 09:13 

短短一个星期,国办两次发文提及清理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

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指出:要深入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首批50项复制推广清单中,明确4项破除地方保护和3项维护公平竞争制度的措施,要求“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等。


      2021年,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期间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改善,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共计50项

 

涵盖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跨境贸易便利化、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和创新监管、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9大方面。

  1.   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为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通知提出,“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这一改革事项要求,在全国推行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1.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方面,上述通知提出3项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包括“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以及“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此项供非试点区域参考借鉴。

 

 



15319111069

E-MALL:yxzx@huachunnet.com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D区